规章制度

校级

本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校级 >> 正文

青岛滨海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修订)

发布日期:2023-11-11    点击:

 

 

 青岛滨海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实验室安全事故能力,快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事 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 预防和减少突发性灾害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 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 规,结合《青岛滨海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由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后勤服务管理处、基建 处、信息管理中心、医学院附属医院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院(部)负责实验室安全工 作的行政负责人。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建立预防措施;加强应急教育;及时有效地处理实 验室安全事故。


    二、实验室安全事故分类

(一)水电事故 1.水管老化,暖气设施、水龙头关闭不好或损坏等引发的漏水、溢水事故。

2.电线线路老化、仪器维护不善等导致的漏电、触电事故。

 

3.实验设备操作不当引起的触电事故等。

 

(二)火灾、爆炸事故 1.实验室电器短路燃烧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2.压力容器、气体钢瓶等使用不当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3.易燃、易爆物品泄露导致的火灾、爆炸事故。

 

4.违规使用电炉、乱扔烟头等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等。

 

(三)化学性污染事故 1.实验操作不当,使腐蚀性物质、强氧化剂、强还原剂等接触皮肤导致的烧伤、灼伤

事故。

 

 2.未按实验要求配戴护目镜,眼睛受刺激性气体薰染,化学药品特别是强酸、强碱等 进入眼内。

3.接触、摄入有毒化学物质等引起的人员中毒事故。

 

4.危险化学品或废弃物泄露事故等。

 

(四)机械性伤害事故 1.实验人员被卷入或夹入机床旋转部件或运动部件所造成的伤害事故。

2.实验人员被切削工具割伤事故。

 

3.实验人员被机械设备等烫伤、砸伤、碰伤等伤害事故等。

 

(五)一般性病原微生物污染事故实验操作不当,导致病原微生物接触实验人员眼睛、皮肤或其他物品等,存在潜在的危险。

 


    三、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应急处理程序 1.事故现场人员立即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迅速上报本单位实验室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2.在场的相关人员立即组成事故处置工作小组,事故现场指挥由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

处理领导小组或现场最高级别的党政领导担任,现场指挥根据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进行 工作安排,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并及时上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3.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到达事故现场指挥抢救、抢险,力争把损 伤、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应急处理方案


1.水电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溢水事故应急处理方案:立即关闭水阀,切断溢水区域电源,组织人员清扫地面 积水,移动浸泡物资,尽量减少损失。

2)触电事故应急处理方案:立即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 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 挑电线。触电者脱离电源后,使其就地仰面躺平,禁止摇动其头部。检查触电者的呼吸和 心跳情况,呼吸停止或心脏停跳时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心脏按摩,并尽快联系医疗部门 救治。

2.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确定事故发生的位置,明确事故周围环境,判断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 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2)依据可能发生的事故危害程度,划定危险区域,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 人员疏导。

3)如需要进行人员物资撤离,要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

4)根据引发火情的不同原因,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采取相应措施,并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 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 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

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 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 等来灭火。

5)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3.化学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发生化学物质灼伤皮肤事故,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的(2%- 5%)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如果大量危险气体、烟、雾或 蒸汽被释放,应该呆在通风处或尽可能远离空气中有化学物质的地方;视情况的轻重将伤 者送入医院就医。

2)若化学物质溅入眼内时,立即使用专用洗眼水龙头彻底冲洗眼睛,冲洗时,眼睛 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对眼睛进行冲洗,时间应不少于 15 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 睛。处理后,再送医院治疗。

3)发生人员中毒事故,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 对吸入中毒者,迅速将患者搬离中毒场所至空气新鲜处;并立即松解患者衣领和腰

带,以维持呼吸道畅通,并注意保暖;严密观察患者的一般状况,尤其是神志、呼吸和循 环系统功能。

经皮肤中毒者,将患者立即移离中毒场所,脱去污染衣服,迅速用清水洗净皮肤,粘 稠的毒物则宜用大量肥皂水冲洗;遇水能发生反应的腐蚀性毒物如三氯化磷等,则先用干 布或棉花抹去后再用水冲洗。

对误食中毒者,须立即引吐、洗胃及导泻;视情况可用 0.02%0.05%高锰酸钾溶液或 5%活性炭溶液等催吐;中毒者大量饮用温开水、稀盐水或牛奶,以减少毒素的吸收。

4)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首先在安全允许的范围内关闭泄漏源,转移泄漏源周边的 易燃易爆品,并组织人员撤离。其次组织有关人员进入现场救援,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 的个人防护器具。根据现场情况,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 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液体泄漏,可用

泡沫或其它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收容: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立即关闭机械设备,停止现场作业活动。

 

 (2)如遇到人员被机械、墙壁等设备设施卡住的情况,可直接拨打“119”,由消防 队来实施解救行动。

3)将伤员放置平坦的地方,实施现场紧急救护。轻伤员送医务室治疗处理后再送医 院检查;重伤员和危重伤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若出现断肢、断指 等,应立即用冰块等封存,与伤者一起送至医院。

4)查看周边其他设施防止因机械破坏造成的漏电、高空跌落、爆炸现象,防止事故 进一步蔓延。

5.一般性病原微生物感染应急处理方案

 

1)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人员皮肤上,立即用 75%的酒精或碘伏进行消毒,然 后用清水冲洗。

2)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人员眼内,立即用生理盐水或洗眼液冲洗,然后用清 水冲洗。

3)如果病原微生物泼溅在实验人员的衣服、鞋帽上或实验室桌面、地面,立即选用 75%的酒精、碘伏、0.2-0.5%的过氧乙酸、500-1000mg/L 有效氯消毒液等进行消毒。

(三)应急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医疗急救:120

校保卫科:83150113(外线) 8086(内线) 水电报修:83150184(外线) 83150175(外线)  7175(内线)7007(内线)

 

(四)应急保障 各危险源涉及单位负责配备本单位应急救援人员,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校内应急

处理联系电话应保证畅通有效;校内各使用、存放、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根据所涉 及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等因素,做好经费保障,配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并定期检查,保证有效。


 四、事故的总结整改及善后处理


(一)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迟 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谎报。事故单位要及 时上交事故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发生事故 的原因及相关责任人员。

(二)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进行事故调查。

(三)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实行问责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实验室安全事故 重要情况,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或在处置实验室安全事故中有其他失职、渎 职行为的,根据其性质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依法依规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 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 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五)对安全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加强宣传教育,防 止安全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