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管副校长和教务处领导下全面负责中心的教学、科研、实验中心建设以及行政工作。其职责为:
1.制定中心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开展实验室、实验项目、自制实验仪器设备的建设。审核设备器材购置计划,合理调配设备器材的使用。
2.组织中心教师开展教学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考核评价等方面的改革。组织申报、完成各级教研和科研项目。
3.组织制定实施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制度与条例,负责中心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和人员管理工作。
4.组织、领导、协调各实验室的实验教学工作,保障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5.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人员编制计划、进修培训计划等。负责本部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6.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