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滨海学院外国语国际合作学院文件
青滨外语国合【2022】第17号
—————————————————————————
国际语言文化实践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增强实验人员安全意识,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校园安全稳 定和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和山东省相关文件 精神与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拟进入国际语言文化实践教学中心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人员及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的各级管理人员,包括我院师生和申请到我校实验室进行实验的校外人员。
第二条 管理职责
(一)配合教务处进行实验室安全通识教育学习,并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要求,对中心准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
(二)中心根据学科特点,组织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进行专项教育及准入考查;
(三)实验室负责核实拟进入实验室人员的准入资格,并根据实验室特点进行专项安全教育,讲解设备操作规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四)中心对实验室新增实验项目、仪器设备,材料等进行风险评估。
第三条 准入要求
(一)新入职的教工应在进入实验室前应接受有关实验室安全的教育,并进行实践性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此外,教工入职后还应定期参加学校相关部门或所在院系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和考核;
(二)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学习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学校和中心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获得准入资格,考试不及格的同学需进行补考, 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三)进入语音室开展实验实践活动,须经该实验室指导老师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熟练掌握有关实验操作流程、仪器 设备操作规程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四)新增实验项目及进入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材料等,应符合实验室安全方面的要求。
第四条 教育内容
(一)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一般性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三)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理知识;
(四)专业实验室特殊安全教育和设备操作规范。
(五)国家馆藏品特殊安全教育和设备操作规范。
第五条 教育方式
(一)分散自主学习;
(二)集中教育培训讲座等;
(三)安全学习考试系统在线学习。
第六条 准入资格
(一)学生掌握实验室安全知识后,考核成绩合格,获得实验室准 入资格。
(二)实验教学经过实验室安全培训,实践考核合格后,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
(三)对临时使用中心场所的,须经区域管理员临时培训确认并予以授权方可准入。
第七条 资格应用
教师获取准入资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学生获取准入资格后,方能进行实验课程选课或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外国语与国际合作学院负责解释。
外国语与国际合作学院
2022年7月4日